電費怎麼算

電費目前,大部分的地市都實現了階梯電價,其中階梯電價又分爲夏季(5~10月)和非夏季(11~次年5月)兩種標準。
1、夏季標準(5月至10月)
第一檔電量爲每戶每月0-260千瓦時的用電量,其電價不作調整,爲每千瓦時0.68元;
第二檔電量爲每戶每月261-600千瓦時的用電量,其電價每千瓦時加價0.05元;
第三檔電量爲每戶每月601千瓦時以上的用電量,其電價每千瓦時加價0.30元。
2、非夏季標準(11月至次年4月)
第一檔電量爲每戶每月0-200千瓦時的用電量,其電價不作調整;
第二檔電量爲每戶每月201-400千瓦時的用電量,其電價每千瓦時加價0.05元;
第三檔電量爲每戶每月401千瓦時以上的用電量,其電價每千瓦時加價0.30元。

電費怎麼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資訊,應當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