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近親不能結婚,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是哪些?

哪些近親不能結婚,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是哪些?
律師解析: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禁止結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直系血親,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親,即所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的血親。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皆爲直系血親。
旁系血親指雙方之間無從出關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親。如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於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間,堂(表)兄弟姐妹之間皆爲旁系血親。同父母所生者爲全血緣親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所生者,爲半血緣親屬。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