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遷戶口流程

跨省戶口遷移手續流程,所需材料有: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本人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
3、如果是工作遷移,需要新公司開具工作證明或者新的勞動合同;如果是結婚遷移,需要攜帶結婚證以及房產證(房產證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無效)。
遷移手續流程:
第一步,攜帶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一張準遷證(如果要求必須在當地有自己的住房,還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產證,父母兄弟的房產都不行)。
第二步,到你現在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辦,出示準遷證,請他們幫你劃轉戶口關係。
第三步,再到目的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確認戶口轉移,當地派出所會給你開具一張遷入的戶口變動聯繫單。
第四步,拿着遷入變動單到管轄該地的社區居委會去登記入冊,這是最後步驟,切記。(如果遷過去之後是集體戶口,可能不需要這一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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