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婚姻無效的原因包括:1、重婚的;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3、未到法定婚齡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