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繳費時間規定

每月電費賬單發行後可繳費,因每個城市電費發行時間不同,建議如要查詢具體電費發行時間,可以撥打95598熱線進行查詢。
《供電營業規則》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需新裝用電或增加用電容量、變更用電都必須按本規則規定,事先到供電企業用電營業場所提出申請,辦理手續。供電企業應在用電營業場所公告辦理各項用電業務的程序、制度和收費標準。
第七十五條 城鎮居民用電一般應實行一戶一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實行一戶一表計費時,供電企業可根據其容量按公安門牌或樓門單元、樓層安裝共用的計費電能表,居民用戶不得拒絕合用。共用計費電能表內的各用戶,可自行裝設分戶電能表,自行分算電費,供電企業在技術上予以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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