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戶籍政策

申請條件:
1、夫妻投靠
夫妻婚齡滿3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戶一致的,由當事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2、老年投靠
(1)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子女全部或多數在杭州市區,外地身邊無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請投靠在杭子女;
(2)原籍爲杭州市區的,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有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投靠在杭子女;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子女(戶口在大中專院校的除外),可按自願原則投靠在杭父母。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引進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者(45週歲及以下),在杭落實工作單位,居住滿1年及以上並連續繳納1年及以上的社會保險(不含補繳);
(2)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50週歲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週歲及以下)學歷者,可享受“先落戶、後就業”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爲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爲一戶,以主管人爲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爲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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