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材料:1、須申請人本人到受理視窗現場辦理;2、提供居住地核發的本人有效期內的暫住證或居住證中任一證明證件;3、換領證件的還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證;4、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申請表》;5、個別省市區還需要一定年限的社保證明。二、辦理流程: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申請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三、辦理地點:申領人可就近向居住地範圍內任一戶籍派出所受理視窗提出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