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戶屬什麼戶口性質

家庭戶屬什麼戶口性質
律師解析:家庭戶是就是家庭戶口性質。
目前我國已經取消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的性質之分,以家庭戶口、集體戶口爲替代,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可以視爲集體戶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爲戶口管轄區;
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爲戶口管轄區。
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爲戶口登記機關。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爲單位發給戶口簿;
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爲單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爲一戶,以主管人爲戶主。
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爲戶主。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
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