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變更協議書是什麼

離婚變更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原離婚協議中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權債務問題重新達成的新的意思表示。離婚變更協議書應採取書面形式。

離婚變更協議書是什麼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 第五十五條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範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