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查詢婚姻資訊只能由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到民政部門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處有義務向需要查檔的婚姻當事人出具相關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或告知其檔案存放地。《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十五條《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第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