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領結婚登記法定條件有哪些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辦領結婚登記法定條件有哪些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 第二十八條

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當事人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六)雙方自願結婚;

(七)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當事人持有本規範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