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分割是否需要評估

如果夫妻雙方已達成協議,可由兩人自行處理,不需出具評估報告。如果存在糾紛,那需要先進行價值評估,再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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