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離婚後不給撫養費是否有贍養

贍養義務和撫養義務都是法定的,無法免除,如果不給付撫養費或者不盡撫養義務可以進行起訴,但不能因此免除子女對其的贍養義務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如果父母不給付撫養費的,可以起訴要求給付撫養費,子女撫養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爲:
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爲依據。
③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民法典離婚後不給撫養費是否有贍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