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峯今年組織幾次工傷鑑定

赤峯今年組織幾次工傷鑑定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爲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爲。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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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聾工傷鑑定需要幾次


工傷事故傷殘等級(勞動能力鑑定)是根據GB/T16180一2014《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的標準進行判定的。工傷鑑定的國家標準,標準共分十級。其中,符合一至四級標準的爲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的爲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至十級的爲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這個等級是工傷事故賠償及相關待遇享受的法定標準。

勞動能力鑑定(工傷評殘)主要是根據工傷受傷時的診斷結合康復情況,依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的相關條文來進行傷殘等級評定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規定,原則上是要治療終結,才能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耳聾做工傷勞動能力鑑定,如果治療已終結,馬上就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通俗說的傷殘鑑定),這個自申請材料遞交受理之日起兩個月內有結果。原則上只須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醫院或其他機構,檢查一次即可確定等級。

附《工傷保險條例》相關條款: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爲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爲一級,最輕的爲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爲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綜上所述,耳聾工傷鑑定需要幾次呢?只要職工在規定期限內到特定的鑑定機構做專業的工傷鑑定,一次就可以得出準確的工傷鑑定結論,無需進行多次鑑定。但是如果勞動者對工傷鑑定的鑑定結果不服,可以要求重新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