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錯鑑定是否必須出院

醫療過錯鑑定是否必須出院

想要確定醫療事故賠償金額,首先要對醫療事故進行鑑定,確定醫療事故的等級,這樣才能依據法律規定進行計算。沒有經過醫療事故鑑定就很難解決相關問題,甚至可能引起醫療糾紛。醫療事故鑑定可作爲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依據、是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定依據、是衛生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法定依據、訴訟中的證據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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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司法鑑定是必須的嗎

看情況,醫療事故鑑定多處不符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如鑑定人簽名等,這樣醫療糾紛也就只能進行醫療司法鑑定了,你可以依據此進行抗辯,拒絕做醫療事故鑑定。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 第十四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對委託鑑定事項、鑑定材料等進行審查。對屬於本機構司法鑑定業務範圍,鑑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鑑定材料能夠滿足鑑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對於鑑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滿足鑑定需要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要求委託人補充;經補充後能夠滿足鑑定需要的,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