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鑑定傷殘等級有幾級

勞動能力鑑定傷殘等級有幾級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爲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爲。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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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問下勞動能力鑑定傷殘等級有幾級呢

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傷殘後,各級勞動鑑定委員會應當依據國家制定的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 (國家標準 GB/T16180—1996),對其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護理依賴程度進行等級鑑定,一般分爲1至10級。
符合評殘標準 1級至 4級爲全部喪失勞動能力;5級至6級爲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7級至10級爲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職工傷殘待遇的確定和工傷職工的安置,以評定的傷殘等級爲主要依據。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的標準具體劃分爲: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或能夠自理的,視殘情分別劃入到1~4級。
(2)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視殘情分別劃入到5~6級。
(3)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視殘情分別劃入到7~10級。
工傷與職業病鑑定標準對殘情的分級勞動能力鑑定傷殘等級有幾級是以器官缺損、功能障礙、對醫療和護理依賴的程度,並適當考慮一些特殊殘情造成的心理障礙或生活質量的損失進行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