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後的護理費如何鑑定

出院後的護理費如何鑑定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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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出院後在家修養有護理費嗎

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經治療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由所在單位負責。單位可以派人護理,也可以請人護理,也可以支付護理費由工傷職工請人護理。

職工因工傷、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經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