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肢癱瘓工傷鑑定賠付

下肢癱瘓工傷鑑定賠付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爲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爲。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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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癱瘓需要一直賠付嗎

不需要。工傷只要一次性賠付後就結束了,不會一直賠付。工傷癱瘓需要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鑑定,鑑定出肢癱數和肌力等級後才能得出傷殘等級,進而計算賠償數。停工留薪期內(治療期間、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需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不需要護理的不再支付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按當地標準發放。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