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鑑定病情可以改嗎

法醫鑑定病情可以改嗎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行爲人對於某些專業性的問題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請司法鑑定的,由於司法鑑定的結果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刑事訴訟結果,所以行爲人應該依法去有鑑定資格的機構進行司法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法醫鑑定病情可以改嗎,相關的規定是什麼的呢

在司法實踐中應如何認定病歷是否被隱匿、僞造、篡改或者銷燬呢?關於隱匿、銷燬病歷,如醫療機構拒絕向患者或人民法院提供患者病歷,或者患者已將病歷複印,而醫療機構確未能提供相應的原始病歷,即可認定醫療機構存在隱匿或者銷燬病歷。關於如何認定僞造、篡改病歷,筆者認爲可以從以下三種情況分析。

(一)病歷已封存

患者在接受醫療機構的治療後,如認爲醫療機構存在醫療過錯,患者及其代理人有權利向醫療機構提出封存病歷的請求,醫療機構應當對病歷進行封存。由於患者與醫療機構在第一時間就已將病歷封存,故後續已封存的病歷被僞造、篡改的可能性幾乎沒有,除醫療機構私自將封存的病歷啓封。

(二)病歷未封存,但患者已複印一份病歷

在很多情況下,由於患者醫療知識缺乏,無法在第一時間判斷自己的損害是因爲醫療機構的過錯導致,因此,患者及其近親屬會透過複印一份病歷諮詢相關專家。當患者確認其損害後果是由於醫療機構的過錯導致,並透過民事訴訟程序進行維權的情況下,如醫療機構提供的原始病歷與患者從醫療機構複印的病歷有多處不一致,如本來是沒有檢查卻僞造檢查報告;如病歷複印件裏診斷記錄與原始病歷中的診斷記錄內容不一致等。當該“不一致”足以影響透過司法鑑定判定醫療機構是否存在醫療過錯及參與度比例時,筆者認爲即可推定醫療機構具有僞造、篡改病歷的行爲。

(三)病歷未封存,患者也未複印病歷

雖然出現這種情況不多,但是當患者的維權意識不高,沒有第一時間對病歷進行封存,也沒有對病歷進行復印的情況下,只能透過仔細觀察病歷,透過病歷中同一醫師的筆跡是否一致,病歷中是否有塗改、增刪,治療措施與醫囑能否一致等進行邏輯判斷和分析,方能推定病歷是否具有僞造、篡改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