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請醫療鑑定申請書

重新申請醫療鑑定申請書

想要確定醫療事故賠償金額,首先要對醫療事故進行鑑定,確定醫療事故的等級,這樣才能依據法律規定進行計算。沒有經過醫療事故鑑定就很難解決相關問題,甚至可能引起醫療糾紛。醫療事故鑑定可作爲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依據、是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定依據、是衛生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法定依據、訴訟中的證據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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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鑑定申請書怎麼寫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單位名稱(要寫全稱),地址,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職務。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事實和理由
****年*月*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就診,因...............(寫明事實經過及要求申請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理由,可分兩段寫,第一段寫事實,第二段寫明理由。)
此致
****縣(區)衛生局
申請人:***
**年**月**日
附: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