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利用殘疾人碰瓷怎麼辦?

遇到交通事故利用殘疾人碰瓷怎麼辦?

一、遇到交通事故利用殘疾人碰瓷怎麼辦?

遇到交通事故利用殘疾人碰瓷可以尋找警察的幫助,具體的處理辦法如下:

1、及時報警尋找幫助。

敲詐者利用的就是司機怕麻煩的心理,認爲司機大多會主動息事寧人,不會報警。當他們看到司機已經報警時,部分作案人在心虛膽怯之下,往往會終止違法犯罪行爲,因爲這些人一般在當地都有“案底”,怕面對警察後穿幫,只有識趣地放棄“索賠”了。

2、危險路段加倍小心。

當車行駛至拐彎或交通混亂路段時要集中精力,細心觀察,不要有交通違法行爲,以防授人以柄。當確定事故與自己無關時,要注意保留好現場證據,特別是想法留住目擊證人,切勿私自移動現場。夜間發現事故時,不要急於下車,在弄清清楚確認安全後再下車處理,發現異常時要及時報警求助。

3、謝絕好心人的調停。

有的司機雖然知道自己沒有做錯事情,卻害怕被圍觀,更膽怯警察到場。當“碰瓷兒”者與當事人僵持不下時,就會出現“好心人”上前幫忙調和,此時司機不要聽從這些“好心人”勸解,司機要以足夠好的心態爭取圍觀觀衆,取得更有利局面。

4、先去醫院爲傷者檢查。

同時儘快通知你的車輛所在的保險公司,熟記保險有關條款,保管好相關票據和事發地事故處理部門的證明材料,以便將自己可能承擔的交通事故賠償損失轉由保險公司承擔,避免或者減少自己的損失。

二、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要怎麼確定

1、交通事故中殘疾賠償金的計算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最高法院該解釋在理論上採取的是“勞動能力喪失說”,根據交通事故傷殘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客觀計算其未來收入的損失。

2、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與殘疾賠償金的關係

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是否影響殘疾賠償金的總額?實踐中很多人對這個問題有一種錯誤的認識,認爲只要有傷殘等級就得賠償20年,因此得出的結論是一級傷殘和十級傷殘的賠償數額是一樣的。其實,從條文含義就可以看出這種理解是錯誤的,殘疾賠償金是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進行計算的,也就是說“程度”或“等級”不同,殘疾賠償金也不同。司法實踐中一般將傷殘等級作爲賠償標準的係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係數分別爲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一級傷殘爲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十級傷殘乘以10%,這樣,傷殘程度越嚴重,殘疾賠償金也越高。

3、受訴法院的選擇

殘疾賠償金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的,因此選擇一個合適的法院進行管轄很重要。

4、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的適用問題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的差異導致殘疾賠償金的數額的明顯差異,在交通事故中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是否是以死者戶籍來區分適用的是城鎮標準或農村標準?實踐中比較普遍的觀點認爲應當以戶籍爲準,城鎮戶籍的,殘疾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農村戶籍的,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筆者認爲以戶籍來定標準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司法解釋的原意。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確定的殘疾賠償採取的是“勞動能力喪失說”理論,確認殘疾賠償金是對未來收入的損失的補償,根據我國目前的情況,農村戶籍人員在城鎮就業或者安家、定居的情況及其普遍,這部分農村戶籍人員的收入、生活支出與城鎮戶籍的人並無什麼不同,因此,筆者認爲以受害者經常居住地作爲適用城鎮標準或農村標準的條件更公平、更切合實際,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交通事故發生之後,若是有民事主體的殘疾,此時無疑肇事者是需要支付殘疾賠償金的。但若是有人利用殘疾人來碰瓷,此時無疑就是想要敲詐獲得賠償,此交通事故的駕駛員,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先報警,讓交通管理部門來處理此碰瓷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