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至膝內踝骨折幾級傷殘?

交通事故至膝內踝骨折幾級傷殘?

一、交通事故至膝內踝骨折幾級傷殘?

交通事故至膝內踝骨折一般屬於四級傷殘,在車禍事故中,骨折情況非常常見。當事人經常諮詢的骨折傷害如脛腓骨骨折、腰骨骨折、膝關節骨折、髕骨骨折、胸椎粉碎性骨折、盆骨骨折、顱骨骨折、骨折導致截肢、肋骨骨折等。骨折傷害屬於人身侵權傷害,故適用我國《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

二、司法解釋

1、事故認定書是處理基礎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事故處理的基本證據,其記載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尤其是其中的事故責任,直接影響了賠償的責任主體以及賠償數額劃分。

一般的,事故認定書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製作。故,事故的處理與賠償大可待事故認定書送達給當事人後開始。

2、骨折傷害大小影響賠償數額

骨折傷害的嚴重程度決定了賠償項目類型,一般骨折傷害的案件,受害人僅可主張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等常見項目。如果骨折經鑑定機構鑑定構成傷殘的,則還可主張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定殘後的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項目。

傷殘是受害人身體器官的殘廢程度,當受害人的傷害符合《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中傷殘級別的標準時,透過司法鑑定機構鑑定,拿到鑑定機構構成傷殘的鑑定意見,即可主張傷殘項目內容。

交通事故中導致骨折的情況是比較常見的,造成交通事故後,駕駛人員應當第一時間對傷員進行搶救。造成傷殘的,應當在醫療救助結束後進行傷殘鑑定,並根據傷殘鑑定的具體情況進行賠償。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如果駕駛人員沒有違法的行爲,是可以透過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