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右橈骨遠端骨折評傷殘流程是什麼?

交通事故右橈骨遠端骨折評傷殘流程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右橈骨遠端骨折評傷殘流程是什麼?

1、檢驗、鑑定、評估機構、人員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託或者當事人委託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鑑定、評估。檢驗、鑑定、評估結果確定後,應當出具書面結論,由檢驗、鑑定、評估人簽名並加蓋機構印章。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鑑定結果後二日內將檢驗、鑑定結論複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複印件後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鑑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鑑定。

3、 當事人對自行委託的檢驗、鑑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評估結論後三日內另行委託檢驗、鑑定、評估,並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4、 申請重新檢驗、鑑定、評估以一次爲限。重新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相同。

5、評定書。 評定人評定結束後,應制作評定書並簽名。評定書包括一般情況、案情介紹、病歷摘抄、檢驗結果記錄、分析意見和結論等內容。

6、 不同的鑑定機構對同一鑑定對象出具多份鑑定結論,若各鑑定機構均具有法定鑑定資格時,應依據鑑定機構級別的高低,一般應採信高一級別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排除那些級別較低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

二、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內容

傷殘級別鑑定。傷殘級別鑑定主要需要鑑定的內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導致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

後續治理費鑑定。如傷者需要後續治療或康復的,可以委託鑑定機構對後續治療所需的費用進行鑑定。

護理級別鑑定。傷者受傷嚴重,如一、二、三、四級傷殘的,由於需要長期護理,可以委託鑑定機構做護理級別鑑定。

誤工損失日鑑定。誤工損失日,是指傷者受傷後經過診斷、治療達到臨牀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治癒(即臨牀症狀和體徵消失)或體徵固定所需要的時間。誤工損失日的確定應以原發性損傷及後果爲依據結合治療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遭遇了交通事故後,不僅會給雙方的身體狀況造成一定的影響,同時也會影響到當事人的工作和生活,所以受害人是可以向事故的責任方來索要相應的賠償費用,賠償費用一般會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等,具體金額會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等級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