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十級傷殘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十級傷殘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的發生一般會導致人員的傷亡,受傷的一方索要賠償的時候,如果雙方存在爭議,則當事人可以申請做一個司法鑑定,明確傷殘情況。我國傷殘鑑定等級分爲十級,其中十級傷殘屬於最輕的。那麼,交通事故十級傷殘標準是什麼?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交通事故十級傷殘標準是什麼?

1、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着或脫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椎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7、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50 cm2,並有明顯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10、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積>100 cm2;

13、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4、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15、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面板損傷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眼矯正視力≥0.8;

17、雙眼矯正視力≤0.8;

18、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19、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0、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1、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後人工晶狀體跟,矯正視力正常者;

22、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矯正視力正常者;

二、十級傷殘賠償標準是多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十級傷殘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七級傷殘爲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綜上所述,在交通事故糾紛中,司法鑑定應用的比較普遍,透過鑑定,可以明確傷殘等級。交通事故十級傷殘標準對應的項目很多,簡單來說就是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社交能力部分受限等。確定十級傷殘的,當事人可以拿到相當於7個月工資的傷殘補助金,及誤工費、護理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