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結果有幾份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結果有幾份

提及交通事故,首先想到的是否會有人員傷亡情況。如果不幸出現人員傷亡情況,爲了後期有利於解決處理關於交通事故而引發的交通事故認定相關賠償問題,就需要作出關於交通事故所導致的傷殘鑑定書。

衆所周知,交通事故所導致的傷殘鑑定書,是後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以及相關賠償問題的重要依據。所以關於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書做得越詳細,材料準備得越充分,越有利於交通事故後續的相關事宜。

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需在交通事故中受傷的人員,在接受治療並康復後向有關部門申請作出的傷殘鑑定,用來在解決後續交通事故的處理中,維護自己的權益。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交警或公安機關交警隊做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管轄內的交警或公安機關交警隊會對交通事故經立案取證覈實作出交通事故認證書。並且出具出個人委託外的交通委託書,其非常具有鑑定意義。

2、受傷當事人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其複印件一份。傷者的個人身份證明一般來說爲居民身份證。如有車輛的因需附帶駕駛證以及車輛行駛證及其複印件,用於進行當事人身份的證明。

3、所有醫院治療證明。如果傷情比較嚴重,需要住院治療,再進行傷殘鑑定,是應該出具所有齊全的醫院治療病厲。其中主要包括入院證明、住院記錄、病歷本、住院小結、手術記錄、檢查報告及其儀器檢查的儀器影像資料,病情證明、出院記錄等一系列關於在交通事故中所受到傷害並且治療的相關醫院證明,最好是有縣級以上的醫院相關治療報告,並有由主治醫生簽字的傷殘鑑定報告。

4、所有有關於交通事故的影像資料。其中包括髮生交通事故時該道路的監控,還有有關於交通事故目擊現場的車輛行車記錄儀。

5、委託鑑定書。由於交通事故的鑑定需要有一定專業知識的人士以及機構來進行相關檢查。爲了增強可信度,一般委託鑑定書都由律師事務所出具相關鑑定,對於交通事故的程度鑑定者需要交警隊出具。

更重要的是,要注意關於交通事故類別的鑑定。主要包括針對於生理和心理上不同受損程度的傷殘級別鑑定;若存在鑑定時,傷者還並未有康復,則需要委託相關代理機構鑑定後需康復有關費用;與此同時,若在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受傷,嚴重需要聘請護理,那麼在交通事故鑑定中,需要增加護理級別鑑定,這種情況應該委託相關護理級別鑑定人進行相關鑑定;誤工費鑑定。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交通事故中導致受傷嚴重,暫時無法繼續參加工作。那麼在傷殘事故鑑定過程中,需要增加因交通事故導致的工資損失。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鑑定書需要越詳細越好。此外更重要的是,爲了提高交通事故鑑定書的可信度以及可參考能力,最好不要由個人進行相關鑑定。一般來說,在受害人向法院提出訴訟後,可依法申請法院進行相關鑑定。這種由法院作出的交通事故鑑定,更加公正公平,公開嚴明,有利於關於交通事故審理證據的提供。體現了我國民主法治的民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