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上顎下顎骨折定幾級傷殘?

交通事故上顎下顎骨折定幾級傷殘?

一、交通事故上顎下顎骨折定幾級傷殘?

1.交通事故中,要符合評定時機才能評傷殘,具體幾級傷殘,以及怎麼賠償,要根據當事人實際情況和當地具體情況確定。

2.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爲準。

3.對治療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由辦案機關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鑑定,確定其是否治療終結。

4.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一般傷殘的等級傷殘分爲一級到十級傷殘。

5.賠償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傷殘的賠償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2、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交通事故導致上顎下顎骨折構成傷殘,但是具體的等級要由相關鑑定機構鑑定得出結果。傷殘的等級會影響到保險公司的賠償金。傷殘的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等,保險公司賠償之後,不足的部分需要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仍有不足的,需要由侵權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