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司法鑑定收費標準

建築工程司法鑑定收費標準

合同解除是合同法是非常重要的內容,而合同法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可以協商解除合同的,也可以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條件達成後可以解除合同,那麼關於約定合同解除如何規定的?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爲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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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司法鑑定需要注意什麼


1、司法鑑定時效問題

目前的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是以現狀爲準去評判工程質量,而工程質量有部分是隨着時間而變化的,也就是說現狀評判不合格不能代表當時施工時不合格,因此有時無法去推斷工程施工時的質量情況。權宜之計是,根據保修期進行判定,即若工程質量在保修期內的出現了工程質量問題,就可以按照工程質量施工驗收標準進行判定,而不用考慮時間因素對工程質量的影響。

目前我國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約定有兩個方面:一是雙方約定正常使用年限;若沒有約定,則根據國務院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關於建設工程質量最低保修期的規定。

2、工程質量司法鑑定與施工質量驗收不同

施工質量驗收屬於過程檢驗,施工過程中隨時進行檢驗批的抽樣驗收,最後對單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質量做出整體評定結論;而司法鑑定屬於現狀檢驗,無法對施工過程進行鑑定。受檢驗批抽樣比例和檢測手段的限制,相當多的檢驗項目事後無法進行復查。因此鑑定時,應讓委託方明確鑑定事項,針對檢測手段不能達到的檢測項目事先告知委託方。

綜上所述,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的情況比較普遍,因此發生糾紛時,做一個司法鑑定就顯得比較重要。砌體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應該找專業的司法鑑定機構來做,當事人提出申請後,司法鑑定機構會派人來現場檢測抽樣,然後對數據進行分析,經過專家討論,出具工程質量鑑定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