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二胎的條件

浙江生二胎的條件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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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計劃生育政策第二胎的條件

  大多數省份的計生條例規定,對於已經生育二胎的育齡夫妻,提倡採取長期絕育措施。
規定是提倡,但因爲現在各地政府實行計生一票否決制,因此涉及到地方官員的政績和升遷,在實踐中採取強行結紮,當然,如果對於身體患有疾病不適宜結紮的,也可採取其它節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