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戶口丟失證明的規定包括什麼?

根據公安機關戶籍部門的相關規定,集體戶口那張單頁紙丟失了,需要本人持身份證、集體戶首頁原件或者集體戶首頁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和集體戶所在單位出具的丟失證明,到戶籍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補辦。

集體戶口丟失證明的規定包括什麼?

因爲明確規定“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因此,丟失了集體戶口中屬於自己的那張單頁,可以要求集體戶口的管理部門(即單位的行政處等)向進行戶籍登記的派出所申請補發戶口單頁即可。

集體戶口內頁丟失,本人持身份證去派出所補辦,派出所給補辦。

丟失補辦方式:

找到單位管理集體戶口的負責人,管理集體戶口的人在微機調出資訊,然後打一張的資訊《集體戶口常住人口登記卡》派出所在卡上蓋章即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三條規定:戶口登記由各級公安機關監督。各單位應當指派人員協助戶籍登記機關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的內部和公共宿舍進行戶口登記。

所以集體戶口的個人頁丟失。必須持本人的身份證,集體戶的原主頁或者在集體戶主頁上加蓋的單位印章副本,以及集體戶所在單位發給戶籍所在地區派出所的遺失證明位置以申請更換。

擴展資料:

辦理戶口申報時所需要的材料

1、公民變更姓名、民族,更正出生日期;

2、國內公民收養子女落戶登記;

3、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含農轉非)落戶;

4、復員、轉業軍人異地落戶;

5、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異地落戶;

6、其他依照規定需要上報縣(市、區)以上公安機關審覈、審批的戶口申報事項。

無論是集體戶口還是個人的家庭戶口,都是屬於我國的戶籍制度管理的對象的,此時我們一定是要及時的注意自己的戶口的類型以及相關的戶籍政策的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