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成都戶口包括哪些材料?

對於常年在外工作的朋友們來說,如果一旦確定在哪個地方生活勢必要面臨着落戶這個問題,但是各地關於落戶的政策都是有所不同的,對於想要在成都落戶的朋友們,落戶成都戶口包括哪些材料呢?這就和小編來了解一下有關的政策吧。

落戶成都戶口包括哪些材料?

一、落戶成都戶口包括哪些材料?

1、入戶申請表

2、戶口本原件、戶口本第1頁及遷戶人員頁複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房產證、購房合同、房管局1月內打印的房屋資訊摘要

5、一次性購房或是銀行還款6個月的證明

6、房產所在小區物管、居住管轄社區或派出所,其中一者開具的“入住居住證明”,需加蓋公章

7、社保局打印的2年或以上“個人養老保險實繳資訊單”,加蓋鮮章。

8、提供2年或以上的“居住證IC卡”

9、地址不一致或有變動的,提供所屬派出所開具的知名品牌號證明

二、其他條件有哪些?

面積在90平米以下,滿足以下條件,可申請房屋所有權證登記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

1、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即“房產證原件”)

2、在成都市依參加保險2年及以上連續不間斷,依登記並取得2年以上暫住居住的“居住證IC卡”(即2年社保 2年居住證,二者缺一不可)

三、沒有房產證可以落戶嗎?

根據2008年1月20日施行的《關於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及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戶籍制度改革補充意見的通知》的規定,凡在昆明市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滇池國家旅遊度假區、呈貢新區、安寧市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穩定生活來源,且實際居住的,住宅戶籍人均住房面積達到當年城市人均居住面積標準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請落戶。在實踐操作中,皆是以房產證作爲標準來認定是否爲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因此,申請落戶的條件之一是取得房屋產權證。如果您還沒有取得房產證,根據現行政策的規定,目前您不能辦理落戶手續,要等到2014年您取得房產證後再去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需要注意的是,這裏針對的是一手房的業主辦理落戶,購買了二手房的市民則沒有這種限制,只需到辦理抵押貸款的銀行復印房產證原件、複印件;房屋是按揭房、抵押房的,需出具銀行按揭、抵押等證明(原件);過戶前在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該房屋無任何戶籍人員證明原件;戶口證明或居民戶口簿原件、複印件;房屋權屬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檔案摘抄表原件、複印件;填寫遷昆落戶申請表交轄區派出所社區民警入戶調查簽署意見後蓋章等就可辦理了。

再就是將身份證和複印件還有已經購完房後的合同交到辦理落戶的部門,之後在自己房產所在的派出所開具入戶證明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