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戶口轉入有哪些具體規定和要求?

一、蘇州戶口轉入有哪些具體規定和要求?

蘇州戶口轉入有哪些具體規定和要求?

(一)在國外、境外取得學士及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

(二)具有進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一級或者碩士研究生以上學位的人員。

(三)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二級或者本科學歷,且年齡男性40週歲、女性35週歲(緊缺專業、急需的年齡可放寬至男性45週歲、女性40週歲)以下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

(四)具有職業技能等級三級或者大專學歷,且年齡在30週歲(緊缺專業、急需的年齡可放寬至35週歲)以下,被市區單位合法聘用,連續工作滿2年以上,同時段參加社會保險,並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五)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的畢業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

(六)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的蘇州生源的中專畢業生、技(職)校畢業生。

(七)因家庭實際困難需要照顧父母、配偶而調動的在職幹部,及其符合隨遷條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者失業未婚子女。

(八)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接受辦理的其他人員。

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人員,應當與市區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段繳納社會保險。第(一)項至第(四)項人員,除本人戶口準遷外,允許其配偶及未成年、失業未婚子女隨遷。

二、戶口遷入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戶口遷入或者登記,並向民政部門申請辦理:

(一)符合收養條件、手續完備的被收養人,其收養人爲市區戶籍的;

(二)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

(三)由市救助站移交至社會福利機構安置的無收入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的智力和精神障礙患者;

(四)需民政部門接受辦理的其他人員。

三、戶口遷入的程序

(一)、只要原籍居民或村民委員會同意接納入戶,並且與簽訂接收協議或出具接收證明;

(二)、持接收協議(證明)與本人身份證到原籍派出所開具同意接受戶口的準遷證;

(三)、持準遷證到現在戶籍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出戶口的遷移證;

(四)、持遷移證、身份證再回到原籍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即可。

綜上所述,蘇州戶口轉入需要滿足當地戶籍管理政策規定和要求,根據轉入性質分爲新生兒上戶口、配偶或者父母生活掛靠,以及當地最新專業人才招收就業落戶政策,個人戶口轉入手續需要本人攜帶身份證以及符合轉入條件的證明檔案,到戶籍管理機構按照法定程序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