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0年遷上海戶口可以嗎?

結婚10年遷上海戶口可以嗎?

一、結婚10年遷上海戶口可以嗎?

結婚10年遷上海戶口並不一定可以,法律上並沒有規定結婚作爲落戶上海的條件,上海落戶的條件有: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二)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三)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所得稅;

(四)在本市被聘任爲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五)無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爲、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爲記錄。

二、辦理戶口遷移所需要的材料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註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註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覈准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註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覆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係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係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檔案。

對於落戶的相關事項,是需要嚴格基於法律上規定的不同情況來進行認定處理的,特別是當事人因不同的原因而辦理落戶時,所需要的材料也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事項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戶籍管理部門來進行認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