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戶口各區互遷條件有哪些?

因爲個人工作問題和各區發展水平不同,不少本擁有成都戶口的人需要遷移到成都內的其他區,這是一件非常稀鬆平常的事。但成都戶口遷移的方式有很多種,不同的方式需要滿足不同的條件。具體來說,成都市戶口各區互遷條件的方式有哪些呢?現在我們就來具體瞭解一下。

成都市戶口各區互遷條件有哪些?

成都市戶口各區互遷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辦理。

一、所內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複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複印件。

二、所間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複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複印件。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三、跨區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複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複印件。經分局審覈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四、注意事項

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 如果是工作遷移,需要新公司開具工作證明或者新的勞動合同;如果是結婚遷移,需要攜帶結婚證以及房產證(房產證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無效)

根據今年成都戶口新政策的要求,成都內戶口各區互遷的方式大致就是以上幾種了。不同的途徑所需的條件是不同的,需要準備的戶口遷移材料也是存在差別。因此成都戶口的各位朋友們如果想要在各區平遷,建議先到公安機關了解自己是否滿足平遷條件,再行準備相關材料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