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遷戶口手續需要用到什麼材料?

一、北京市遷戶口手續需要用到什麼材料?

北京市遷戶口手續需要用到什麼材料?

北京市遷戶口手續需要用到的材料有: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計生證明等的原件以及複印件;所在的社區或者村委開具相關的計生等情況的證明;另一方要去遷入地的所在公安局填寫一份戶口遷入的申請書,填寫的具體情況可以諮詢公安戶籍負責的工作人員;所有材料準備好後去遷入地派出所錄入戶口資訊就可以了,要準備好兩三張的免冠寸照,另外身份證也是要重新辦理。

二、需要辦理戶口遷移的情形有哪些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註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註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覈准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註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覆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係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係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檔案。

日常生活中需要辦理戶口遷移的情況是比較多的,而每個城市對於戶口遷移需要的材料以及相關的流程要求也都是有所不同的。申請人需要提前對需要的材料以及流程進行了解,可以自己辦理遷移事項,也可以委託他人或者專業的中介機構代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