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離婚後男方不給戶口怎麼辦?

女方離婚後男方不給戶口怎麼辦?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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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離婚後女方戶口不遷出男方再婚怎麼辦?

離婚後女方戶口不遷出男方再婚是沒有影響的。

男方按下面直接辦理遷移,只要拿到了自己那頁戶口紙就行: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第六步: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第七步: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第八步;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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