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本科落戶新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近年來,我國各省都開始施行人才引進政策,在該政策的影響下,很多本科畢業的大學生能輕鬆在大學所在城市落戶。由於我國各地的民情不同,故而各地的政策是不一樣的,因此,各地·本科落戶政策的規定也是不一樣的。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是成都本科落戶新政策的相關規定。

成都本科落戶新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一、成都本科落戶需要滿足的條件

前置條件: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且年齡在45週歲及以下的市外人員可持畢業證申請落戶。  

本人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應在合法穩定住所申請辦理落戶;  

本人無合法穩定住所,但直系親屬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地申請辦理落戶;  

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可在單位集體戶或區(市)縣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申請辦理落戶。

一、成都本科落戶合法穩定住所所需材料

1、 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 畢業證書(畢業證遺失的提供畢業證明書);(原件和複印件)

3、 申請人居民戶口簿(戶籍保留在校的提供遷移證)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 《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無權證的提供備案購房合同或房產資訊摘要);(原件和複印件)

5、 落戶地居民戶口簿(落戶地已登記有戶口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6、親屬關係證明(落戶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原件)

落戶集體戶所需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畢業證書(畢業證遺失的提供畢業證明書);(原件和複印件)

3、申請人居民戶口簿(戶籍保留在校的提供遷移證)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申請人本市無房證明(是指《個人或家庭房屋資訊記錄》);(原件)   

5、集體戶戶主內頁、空白內頁。(單位或區市縣人才交流中心領取)(原件)

在成都畢業的大學生可以憑藉本科畢業證書及其他相關證件,可以到成都相關國家部門辦理落戶,且能享受到任意選擇落戶地點的優惠待遇。若沒有時間親自去辦理落戶手續的,可以委他人代爲辦理,也可委託代理機構代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