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的寶寶上戶口要什麼資料

一、新生的寶寶上戶口要什麼資料?

新生的寶寶上戶口要什麼資料

要給新生兒上戶口所需要準備的資料主要是父母雙方簽字的書面申請、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嬰兒父親和母親一方的,居民戶口薄原件及複印件,結婚證或者是父母的離婚手續,對此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對於非婚生育的,還需要提供非婚生育的情況說明。因此新生兒父母需要給孩子上戶口的時候,應該帶齊上述材料和證明檔案,到街道辦進行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第八條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二、新生兒怎麼上戶口?

準備好上述證件後,就可以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科申領《新生嬰兒落戶申請表》,根據派出所工作人員的指示填好相關內容,寶寶的戶口就辦好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如果新生嬰兒的上戶口手續沒有及時辦理的話,可能會受到一定數額的罰款。

二胎、未婚生子、超生

二胎寶寶辦理上戶手續,除了父母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出生醫學證明》外,還要攜帶二胎寶寶的《準生證》。沒有二胎準生證的話,還要去派出所進行登記辦理。

如果生下子女時,子女的父母並沒有辦理結婚手續。爲寶寶辦理戶口時需要提交來自父親或母親的入戶書面申請、父母雙方身份證和戶口本、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親子鑑定證明,以上材料和證件需要多準備幾份複印件,備不時之需。

超生寶寶辦理戶口除了準備基本的上戶證件和材料,還要向當地的計劃生育部門繳納相應的社會撫育費,該項費用具體金額由各地計生委根據當地的社會經濟情況確定。超生寶寶的父母需要帶着計生委出具的相關證明和手續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孩子出生後,作爲父母要儘快的給新生兒辦理上戶口的事,否則逾期辦理會被處以罰款,準備好給新生兒上戶口的相關證件到街道辦理就可。對於超生的寶寶還要繳納社會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