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內戶口遷移有什麼規定?

投靠親屬落戶

吉林省內戶口遷移有什麼規定?

(一)夫妻投靠戶口遷入的,憑夫妻雙方的居民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到擬投靠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二)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爲法定結婚年齡以下沒有穩定工作、沒有獨立生存能力的,憑子女的居民戶口簿、父親或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單位、社區(村委會)出具的家庭關係證明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三)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須具備獨立生活能力、有固定住所及贍養老人能力,公安派出所憑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子女的非集體戶口的居民戶口簿、檔案中記載或《出生醫學證明》中能確認家庭成員關係的相關材料或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單位、社區(村委會)出具的家庭關係證明辦理落戶手續。

(四)孤寡老人、父母雙亡的未成年人或無勞動能力的人投靠親屬的,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經當地公安派出所調查覈實,可到近親屬或共同居住的贍養人、撫養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經縣(市、區)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審覈,市(州)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審批後辦理落戶手續。

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戶口遷入

憑居民戶口簿、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發票、契稅完稅證明辦理準遷和遷入手續。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處的,在辦理整戶遷移時,需提供結婚證。貸款購房無法提供《房屋所有權證》的,經覈實可根據商品房銷售合同和銀行貸款證明申請辦理;持有公有住房使用權證、軍產房屋使用證、已實際履行的購買房屋合同、回遷房屋分配證的,憑各種繳費一年以上的票據(至少三種,如:水、電、煤氣、供暖、有線電視、固定電話等)、居民戶口簿、身份證辦理準遷和遷入手續。

針對於市與市之間的遷移,只要是按照政策規定來進行牽引時課現在還有一種遷移是屬於人才引進遷移,主要是符合當地人才引進計劃,可以向當地進行申請戶籍。具體規定需要根據所遷入市的相關標準來進行確定,每個市之間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