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遷移戶口結婚女方給男方準備什麼?
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縣)
1, 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爲“已婚”,並且開具“戶籍證明”。
2, 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 報縣公安局審批, (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 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
4, 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 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爲“已婚”,並且開具“戶籍證明”。
2, 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 報縣公安局審批, (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 審批後,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 持男方戶口簿, 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 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二、遷移戶口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三、提交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已離婚的當事人申請結婚登記時,除提供前邊所說的3項證件外,還應當提供有效的離婚證件(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證明書,人民法院離婚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判決書)。
四、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不准許委託親友、父母、兄妹、律師和其他人代理進行申請結婚登記。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綜上所述,如果是遷移戶口結婚女方應該準備自己的身份證明和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改寫自己的婚姻狀況並開具一份戶籍證明,另外應當攜帶好雙方的戶口簿以及其他相關證件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等等,最後經過派出所審覈透過即可入戶男方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