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出生多久上戶口?

一、新生兒出生多久上戶口?

新生兒出生多久上戶口?

新生兒出生一個月以內上戶口,由監護人持孩子出生醫學註明,孩子父母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戶籍派出所給孩子申報戶籍。逾期辦理,派出所會要求孩子監護人出具親子鑑定報告。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二、新生兒上戶口有時間限制嗎

1,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7條的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憑《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雙方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

2,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3,當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個月以後再申報戶口的,需要同時出具親子鑑定證明,當事人可以事先諮詢戶口申報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覆爲準;

4、超過12個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

三、新生兒上戶口需要什麼材料

依據新生兒落戶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材料: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其父或其母的戶口簿,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即可。

四、新生孩子上戶口流程

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複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戶口辦理方式如下:

1.首先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2.其次帶着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最後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帶齊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

嬰兒在出生之後的一個月之內到當地的相關機構辦理上戶手續,若是不辦理上戶,那麼可能還在在到大合適的年齡之後,不能正常入學。嬰兒若是屬於超生,或者說是非婚生子,那麼在辦理上戶手續時是需要繳納相應的罰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