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合肥買房遷戶口的流程是什麼

外地人在合肥買房遷戶口的流程是什麼

一、外地人在合肥買房遷戶口的流程是什麼?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二、合肥落戶政策有哪些?

一)買房落戶條件

1、國有土地上房產證規劃用途明確爲“商品住在房”或“住宅”都可以辦理戶口。

2、凡在本市國有土地上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單位集資房、福利房、遺贈房、拍賣所得房等,透過合法途徑取得的合法固定成套住宅房(不包括回遷安置房和商業、門面、辦公、公寓式酒店等非住宅用房),准予其本人、配偶、子女、父母落戶。

二)親屬投靠落戶條件

結婚後,實際生活於一處,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合肥有房產證,或者是夫妻關係要求投靠的一方實際生活在擬遷入的戶內(散居戶、空掛戶或集體戶除外)。

三)畢業生落戶條件

落戶所需條件:大專畢業兩年內,本科和研究生40歲以下(無所謂全日制非全日制,學歷在學信網上能查到即可)

落戶材料: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明、照片

三、戶口登記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爲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爲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爲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爲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爲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爲一戶,以主管人爲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爲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爲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爲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目前合肥規定的是有買房落戶政策的,若決定把戶口遷到合肥,必須要註銷原戶籍所在地的戶口,當然,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在註銷當事人戶口的時候,會要求當事人提供遷入地簽發的準遷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