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拆遷後變成城鎮戶口會不會?

一、農村戶口拆遷後變成城鎮戶口會不會?

農村戶口拆遷後變成城鎮戶口會不會?

現在各地的戶口政策不盡相同,農村戶口拆遷後變成城鎮戶口要根據本地的政策才能準確是否已經達到城鎮戶口的條件,或已經自動轉變成城鎮戶口。

拆遷集體土地房屋時,如果拆遷安置房是集體土地房屋,農村戶口可以選擇產權置換,城鎮戶口只能選擇貨幣補償。拆遷補償的多少隻針對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和戶口沒關係。居民在農村有始居房,如拆遷、賠償和農村戶口是否有區別,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原則上,農村的宅基地只能是村民纔可以擁有,但是由於歷史問題,或者原農村村民農轉非後繼續使用宅基地,通常如果被拆遷,其使用權和補償應該是一樣的,但是對於安置費等還是有區別,具體以各個地方規定爲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覈,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擴展資料:

農村居民戶口特指在實行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地區,與“城鎮居民戶口”相對應的戶口類型。根據公安部門對戶口的分類,只有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兩種,後來,非農業戶口被說成城鎮戶口或城市戶口。界定爲農村戶口,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現戶口登記在村委會、依法承包農村責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繳納農業稅費並承擔農村公益事業勞務、沒有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

戶口難落

農村戶口轉爲城市戶口,有多種途徑。例如在有些地方是購置房產達到一定要求之後就能解決在城鎮落戶的問題;又如有些地方是在當地工作年限達到一定長度後就可以轉爲城市戶口—譬如上海,工作7年持有上海居住證就可以轉爲上海城市戶口等等。但是想要從城市戶口轉爲農村戶口,卻幾乎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首先要找到願意接納你的村莊,然後必須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並且受到村鎮監督委員會的監督,之後在相關材料上加蓋公章。

依地域不同,有些地方可能還需要證明自身在城市沒有工作,並繳納260元戶籍費。但即使走完了以上流程,仍不一定能夠成功落戶,大多數情況下,當地公安局戶政管理部門不會批准“非轉農”。城鎮戶口是指在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鎮註冊登記的戶口。城鎮戶口又叫城鎮戶籍,是指過去計劃經濟年代、我國實行二元體制時,擁有城鎮戶口、享有糧油肉等配給、招工等權利的居民,即城鎮定量戶口的居民,也簡稱“市民”。

若在工礦企業工作,則被稱爲“城鎮職工”。以上“市民”或“城鎮職工”所擁有的戶籍稱爲城鎮居民戶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門對戶口的分類,只有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兩種,沒有“城鎮戶口”這個類別。實際上,非農業戶口就是“城鎮戶口”或“城市戶口”。現泛指不享受農村土地分配權的人所擁有的戶口,跟居住地域已經沒有掛鉤。

拆遷過後,農村戶口會不會變成城鎮戶口,需要看當地的政策來判斷,如果自身達到城鎮戶口的條件,那麼就是城鎮戶口了,或者會自動變爲城鎮戶口。隨着經濟發展和政策改變,現在對於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已經沒有明顯的區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