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戶口落戶規定是什麼?

石家莊戶口落戶規定是什麼?

一、石家莊戶口落戶規定是什麼?

由於個人原因要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要持戶口薄、身份證以及遷移事由的相關證明:

1、帶着房權證找準備遷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讓居委會把房屋編號、出具戶口准許遷入證明;之後帶着該證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入證明;

2、帶着辦好的證明到原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准許遷出證明,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遷出證明;若有違法等原因或居委會不同意則不能遷出;

3、帶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辦理遷入手續,居委會編好戶號,之後帶着全部手續到房屋所在地辦理遷入手續;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後,根據居委會編的戶號同意遷入,並對號入座,把材料檔案輸入微機,遷入戶口即可。

二、不同情況辦理戶口遷移所需要的特殊材料是什麼?

1、結婚遷戶口的需要持持合法的結婚證;

2、購房、建房遷戶口的,要持住房產證、住房證明;

3、出國(境)註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註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需要持定居證或者勞動人事部門覈准的錄用證明、護照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證明。回國後進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5、入伍需要註銷戶口的需要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覆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5、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係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係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當代的社會現在不管是在石家莊還是在一些其他的地方,如果要想自己的戶口落戶在當地的話,必須要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的規定,還有就是當地的戶口管理政策來辦理落戶的手續,這樣才能夠最終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