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上農業家庭戶和居民家庭戶

戶口本上農業家庭戶和居民家庭戶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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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別上農業家庭戶口和居民家庭戶口有什麼區別

  兩者的主要區別:n  1、農業家庭戶口,是指戶籍制度改革之前的戶口性質分類,包括:農業家庭戶口、非農業家庭戶口、非農業集體戶口等;n  2、居民家庭戶口,是指戶籍制度改革後,戶口不再區分“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的性質分居,統一登記爲“居民戶口”了(如:河北省等)。nn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n  第四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n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n  農村以合作社爲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n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