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戶口落戶西安條件是什麼嗎?

一、外地戶口落戶西安條件是什麼嗎?

外地戶口落戶西安條件是什麼嗎?

外地戶落戶西安的條件首先就是年齡在三十五週歲以下,同時繳納了五年以上的社會保險;第二,本科全日制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可以直接在西安進行落戶;第三,留學生或者是優秀人才也是可以落戶西安的。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同意解決遷入市區人口戶籍准入中幾個突出問題的批覆》(市政辦發)檔案規定:

“持外省市常住戶口,年齡在35週歲以下,與本市市區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實際繳費滿5年以上,在本市市區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並持有《房屋所有權證》的人員,可遷入市區非農業戶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含農民工)所需材料

1、申請人申請書。

2、申請人,被申請人(16週歲以上)的身份證。

3、被申請人戶口地派出所戶籍證明。

4、在本市市區合法固定住所證明、證件(核原件留複印件)。

5、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核原件,留複印件) 。

6、市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職工基金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7、隨遷配偶子女的應附結婚證及配偶無業證明(農業戶口不需要無業證明)。

申請人到入戶地的派出所申請受理,待分(縣)局戶政(治安)大隊審批透過後即可落戶。

二、戶口遷移歸哪個部門管?

管理部門一般都是公安局的戶籍科。

當事人想轉移戶籍,需要先到落戶地區戶籍派出所提交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等證件材料申請辦理落戶手續,在取得落戶地區戶籍派出所審覈透過之後,會給當事人開具准予遷入的準遷證。

然後當事人憑準遷證和上述證件材料,回到當事人目前戶籍派出所說明情況,申請辦理戶籍遷出手續,如果戶籍派出所同意當事人遷出戶籍,會註銷當事人的戶籍,當事人拿到戶籍資料,再回到落戶地區派出所辦理上戶口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戶口遷移一般是在遷入地和遷出地的公安機關或者是派出所進行申請辦理的,需要提交一定的材料的。外地戶口落戶西安的話一般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纔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