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東莞戶口的條件包括什麼?

一、入東莞戶口的條件包括什麼?

入東莞戶口的條件包括什麼?

1、非東莞戶口居民,在本市穩定就業、經商;

2、沒有違反計劃生育的相關規定;

3、不存在任何犯罪記錄;

4、在東莞是有辦理社會保險;

5、持有東莞市“廣東省居住證”,並在有效期內;

6、在東莞積分達到100分,且公示後無異議。

上戶口屬於公安部門。即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公安局等,有專門負責的戶籍警察辦理。

上戶口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手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2、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屬計劃外生育的,持嬰兒母親所在鎮或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3、嬰兒父或母的集體戶口簿或家庭戶口簿。

4、其他相關材料。

5、屬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戶口的,應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報市局審批。

6、對出國人員(留學、經商、務工)在國外出生子女的落戶問題,應本着簡化手續的原則,憑國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證明,父母及子女回國使用的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撫養人處落戶。擬居住地的選擇按以下順序:

(1)其父親或母親在國內的,在父親或母親處,其父母都在國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戶口所在地撫養人處。

(2)沒有上一項條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處。

(3)沒有上項條件的,可在其他撫養人處。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二、東莞買房要注意哪些問題

1、若是準備購買期房,需要認清開發商的資質怎樣,並透過網絡看開發商是否有足夠的實力開發一座樓盤,防止出現爛尾的現象。如果自己購買的樓盤存在一期、二期,那麼需要確認下,之前的房子是否已經拿到了房產證,保證自己的利益。

2、如果準備購買二手房,那麼一定要確認清楚房源的可靠性,並和房東見面,要求房東提供身份證和產權證,以此確定售房者的身份。等一起都談攏之後,纔可簽訂購房合同,且注意合同中不能有損壞個人利益的條款存在,若有要及時修改。

3、二手房源是可以透過中介公司來找,不過所選的中介公司一定要是大品牌,而且規模要大,這樣在後期出現的風險才比較小,將個人損失的風險降到最低。畢竟大公司爲了自己的品牌,都會侵盡全力爲消費者辦好每一個環節。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想要落戶到大城市的,應當注意相關的大城市的落戶政策,此時也是爲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避免出現無法遷移戶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