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亡後戶口註銷需要什麼?

一、人死亡後戶口註銷需要什麼?

人死亡後戶口註銷需要什麼?

1、開死亡證明死亡證明是指: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已經火化的,憑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2、註銷戶口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同時,將各種證件、卡等做銷戶處理。

3、要辦好火化手續屍體運到殯儀館後,隨車家屬(接屍車可隨帶家屬二至三人)首先到業務室,交驗死亡證明,選購骨灰盒,領取火葬證,辦好交款等項手續。

二、戶口註銷之後身份證還能用嗎?

死亡戶口註銷後身份證不能用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規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戶口註銷辦理所需材料

(一)、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法提供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的,申報人或管理單位應說明原因,並由戶口登記部門覈實後在註銷公民《常住人口登記表》上標明。

(二)公民應徵入伍的,憑入伍通知書或部隊證明信註銷戶口;被軍事院校錄取,屬於現役軍人的新生,憑錄取通知書註銷戶口;

被確定爲預徵對象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憑注有“預徵對象“字樣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將戶口由學校集體戶遷回原籍派出所後,憑入伍通知書註銷戶口;公民應徵入伍未按規定註銷戶口的;

憑人民武裝部出具的應徵入伍人員花名冊或應徵公民入伍批准書存根複印件註銷戶口(居民身份證未過有效期的,只覈驗,不收繳);

對在工作中發現服現役公民未註銷戶口的,派出所經調查覈實並書面告知應徵公民入伍人員直系親屬後,可以直接註銷其戶口。

人死亡後辦理戶口註銷需要提供居民戶口本,身份證,死亡證明。辦理戶口註銷手續之後,身份證不能繼續使用。公民去世之後,需要在一個月內,由親屬向戶口登記部門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