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的落戶口必須本人嗎

一、戶口的落戶口必須本人嗎

戶口的落戶口必須本人嗎

不一定,有以下兩種情況:

1.當公民辦理戶籍落戶或者遷移手續,可以由當事人本人去辦理,也可以由戶主辦理。

2.若戶主子女要辦理上戶口,需要戶主本人去派出所。

《戶口登記條例》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爲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二、戶口辦理需要多長時間

1、城市

分本地、外地和外省的3種

本地,拿結婚證和男方戶口本去戶口所在派出所開個婚遷,再去女方戶口派出所遷出就行了

外地,外省,先結婚證領了,女方戶籍所在地勞動局開無業證明,街道證明,回男方家申請入戶(去公安局戶籍科),一般15-30天,准入,拿準遷證明。回女方家,開戶口遷移證,回來拿戶口本房產證就可以落戶了。

以上只限城市

2、農村

一般只需要直接去派出所辦婚遷等就直接過來了,速度較快。

三、戶口辦理的辦理程序

先要拿到入戶地《准予遷入證》,再拿《准予遷入證》回戶籍地辦理《戶口遷移證》,較後到入戶地辦理落戶;時間可長可短。

但落戶必須本人親自辦理;

1、辦理《准予遷入證》:拿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等證件到入戶地派出所按相關程序辦理;

2、辦理《戶口遷移證》:拿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准予遷入證》等證件回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證》;

3、落戶:拿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准予遷入證》、《戶口遷移證》等證件到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手續齊全,當場就可以辦理。

四、戶口辦理需要材料

已經辦理好遷移證的,持以下材料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籍遷移手續,打印戶口本,重新辦理身份證:

雙方戶口本;

雙方身份證;

准許遷入證明(村委會或辦事處,購房和畢業生遷移戶口不需要);

準遷證副本;

遷移證;

結婚證(婚遷攜帶);

房產證或購房協議書(買房遷移攜帶);

畢業證和報到證(畢業生回遷戶口攜帶);

離婚證或離婚協議書(離婚遷移戶口攜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爲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爲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爲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最後,戶口代表了公民的個人基本資訊,家庭戶口簿或者是集體戶口代表了公民的社會關係,這對國家管控人口是很重要的,而且國家規定,每個公民只能有一個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