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成都戶口遷入流程有哪些?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父母對於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同樣的子女對於父母也贍養的義務。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子女往往和父母不在一起,子女在外地工作的情況居多,有些子女爲了贍養父母,可能需要將父母的戶口遷入在子女所在地。接下來,小編將針對老人成都戶口遷入流程有哪些的問題,爲大家介紹。

老人成都戶口遷入流程有哪些?

老人成都戶口遷入流程有哪些?

一、受理範圍:

凡男性年滿60週歲以上女性年滿55週歲以上,身邊無子女(農村指同村同社),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實際居住,均可申請投靠子女;離退休及主城區(錦江區青羊區武侯區金牛區成華區)內投靠入戶不受年齡和身邊有無子女的條件限制,但需實際居住。

二、本區內遷入的,居民持相關手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所需證明材料如下:

(一)申請人及被申請人《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二)父母子女關係證明;

(三)被申請人《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四)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如1房屋產權證;2房屋使用權證;3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4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

(五)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配偶爲房主的同意入戶證明及子女《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等)。

三、主城他區城鎮居民到我區入戶的,應先到遷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戶證明》,再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開具《戶口遷移證》,之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所需證明材料如下:

(一)《戶口遷移證》;

(二)父母子女關係證明;

(三)父母《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四)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如1房屋產權證;2房屋使用權證;3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4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

(五)入戶地《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六)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配偶爲房主的同意入戶證明及子女《結婚證》等)。

四、主城區外城鎮居民到我區入戶的,應到錦江區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戶口《準遷證》,再持《準遷證》二聯及原籍戶口簿回原籍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開具《戶口遷移證》,之後持《遷移證》行政服務中心檔案袋入戶地戶口簿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辦理《準遷證》所需手續如下:

(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書面申請;

(二)父母子女關係證明;

(三)被申請人《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屬喪偶的需出具派出所死亡註銷戶口證明;

(四)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五)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六)《退休證》原件及複印件;

(七)民警調查報告;

(八)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配偶爲房主的同意入戶證明及子女《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等)。

五、主城他區農村居民及主城區外農村居民到我區入戶的,應向遷入地派出所提供相關材料,由派出所審覈後報分局審批,35個工作日審結,審批同意的開具《準遷證》,居民持《準遷證》二聯及原籍戶口簿回原籍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持《戶口遷移證》入戶地戶口簿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辦理《準遷證》所需手續如下:

(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書面申請;

(二)父母子女關係證明;

(三)父母《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屬喪偶的需出具派出所死亡註銷戶口證明;

(四)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五)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六)被申請人原地派出所身邊無子女證明;

(七)民警調查報告;

(八)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配偶爲房主的同意入戶證明及子女《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等)。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透過上文的學習,我們可以得知老人中,女性滿55週歲,男性滿60週歲,可以申請投靠子女,遷入成都辦理戶口。在進行成都戶口遷入地辦理過程中,需要準備相關的申請材料,經遷入地派出所審覈之後,可以爲老人辦理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