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戶口本可以領結婚證嗎

沒有戶口本可以領結婚證嗎

我們知道男女在領取結婚證的時候是需要提供一些身份證件的,這其中就有戶口本、身份證等等。那麼,要是沒有戶口本可以領結婚證嗎?或許很多人對此都不是很瞭解,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爲你介紹。

一、沒有戶口本可以領結婚證嗎?

沒有戶口本是不能領取結婚證的。此時,可以拿身份證到戶籍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照樣給辦理結婚手續,注意需要戶籍證明開具後一個月去領取結婚證,如果戶籍證明開出後時間太長再去辦理,可能還要開。

二、領結婚證的條件:

(一)結婚的必備條件

結婚時必須具備的條件,又稱積極條件,包括: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這一規定要求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結婚的行爲能力和無婚姻障礙。

結婚屬於身份行爲,當事人享有專屬權,多數國家要求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場,不得委託代理。

2、結婚必須達到法定年齡。

(1)《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這一規定說明,結婚自由雖然是我國公民享有的一項權利,但是,並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成爲婚姻法律關係的主體。

(2)晚婚,是指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初婚的爲晚婚;晚於是指已婚婦女年滿24週歲初育爲晚育。

(3)法定婚齡屬於強制性的規則,晚婚年齡則只是號召和鼓勵性的措施。

3、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二)結婚的禁止條件

結婚的禁止條件又稱消極條件,或稱排除的條件、婚姻的障礙,即法律不允許結婚的情況。

禁止條件如下:

1、禁止一定範圍內的血親結婚。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結婚。

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疾病的患者,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正處於發病期間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症患者;

(2)性病患者未經治癒的;

(3)重度智力低下,即癡呆症患者;

(4)正處於發病期間的法定傳染病。

當事人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並領取了結婚證,而且婚後尚未治癒的,構成宣告婚姻無效的原因之一。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依法作出該項婚姻無效的宣告,收回結婚證。但一方於婚後始患此類疾病者不在此限。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男女想要領取結婚證,那麼沒有戶口本肯定是不行的。此時,可以憑身份證到戶籍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然後也是能夠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本站小編同時還帶來了關於結婚條件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要是你對此有什麼疑問的話可以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